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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行情

广州地铁2014年蓄电池B包打包采购网上比价公告

编辑整理:蓄电池回收网 发布时间:2021-01-18 浏览次数: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就2014年蓄电池B包打包采购项目及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网上比价,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报价。本项目须按不含增值税价格报价,货期超过180天,报价视为无效。

(1)参与报价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或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比价。

(2)参与报价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所报项目物资的制造或销售。(备注:如使用新式样营业执照,则供应商必须提供各地方政府指定的信息公示平台下载并打印载明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等信息的资料并加盖公章。)。

(5)生产厂家、授权经销商或持有供货承诺函的经销商(承诺供货函格式见附件),如是持有授权经销商供货承诺函的经销商,需同时提供生产厂家授权给该授权经销商的授权证明文件。

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14年5月 14日 16∶0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广州市海珠区金运路1号广州地铁运营事业总部采购部19号楼 207室。

(4)退比价保证金说明,包括项目名称、公司名称、退保证金帐号(加盖公章)。

5.本项目将于 2014年5月15日15 时30分在广州市海珠区金运路1号广州地铁运营事业总部采购部1楼会议室召开澄清会,澄清清单挂网时间(如有)及网上报价时间将另行公告通知。报名人需通过资格审核且通过网上比价系统审批成为广州地铁供应商方可参加网上报价。

6.所有报价人须按要求提交比价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3200元。已提交年度比价保证金的注册供应商不需重复提交。中价供应商不按中价结果签订合同的,按照《运营事业总部物资采购供应商管理规定》(GDY/QW-AZ-WZ-07)的相关规定处理。在此情况下,如已确定中价人,业主有权授标予下一个中价候选人,或重新比价。

7.本次参与报价供应商的比价保证金必须在 2014年5月14日 (以提交保证金凭证的日期为准)下午16:00前提交。已提交年度比价保证金的注册供应商不需重复提交。逾期或未提交比价保证金的报名人,将无权限参加本次网上报价。

8. 正式报价人确定方法:资格评审小组的评委根据公告对报名人的要求,按照附件2《资格评审表》对各报名人进行资格审查,只有满足要求的报名人才能成为合格的正式报价人。如第一次公告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或最终报价响应人不足三家时,应当重新组织比价。

①不允许缺漏项,总项总价比:对总项总价进行比较,最低总价的报名人推荐为第一中价候选人,次低者推荐为第二中价候选人,以此类推。如遇评审价相同者,以总货期短者列前。如遇评审价及总货期均相同者,取注册资金大者列前。

②允许缺漏项,总项总价比:报价人报价如有缺漏项,则将其他报价人该项价格的平均价作为其该项单价,乘以货物清单需求数量后,加进其报价总价;按照规则修正后的价格作为评审价。对评标总价进行比较,最低总价的报名人推荐为第一中价候选人,次低者推荐为第二中价候选人,以此类推。如报价人不接受按以上条款进行修正的评审价,则其响应将被拒绝。缺项、漏项将被剔除而不作为合同签订部分。如遇评审价相同者,以总货期短者列前。如遇评审价及总货期均相同者,取注册资金大者列前。

③单项单价比:对每个单项进行单价比较,单价最低的报名人推荐为该单项的第一中价候选人,次低者推荐为第二中价候选人,以此类推。如遇评审价相同者,以货期短者列前。如遇评审价及货期均相同者,取注册资金大者列前。

④总项总价比前两名单项单价比:对总项总价进行比较,总价最低的前两名进行每个单项的价格比较,单项低者推荐为该单项的第一中选候选人,次低者推荐为该单项的第二中选候选人。如遇评审价相同者,以总货期短者列前。如遇评审价及总货期均相同者,取注册资金大者列前。

10. 如果第一中价候选人中价后不按比价结果签订合同,业主可确定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第二中价候选人中价,如果第二中价人中价后不按比价结果签订合同,买方可确定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第三中价候选人中价。

12. 比价保证金的退还:未中价报价供应商的比价保证金,将予以无息退还;中价报价供应商的比价保证金,在签署合同并提交履约保证金后予以无息退还,年度比价保证金的退还按照《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网上比价年度保证金管理试行办法》执行。如在退还比价保证金时发生银行费用,则在比价保证金金额内扣减后将余额退回。

报价人需以澄清后的“货物清单”规定的型号规格进行报价,任何变更将视为缺漏项。但如果所有报价人对于某项都未报价,该项不作为缺漏项。

14. 本项目报价响应在报价截止日后180天内保持有效。报价响应有效期比规定时间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业主可以不接受其报价。

15. 本合同“货物清单”的供货数量是预测数,实际供货数量以供货期内每次甲方实际要求的供货数量为准。合同有效期为1年,在合同有效期内,除双方同意根据合同规定对合同进行变更或修改外,在有效采购期内合同单价固定不变。如在到达上述期限前,实际供货金额累计达到合同控制总额100%后,则有效采购期终止。合同不含增值税控制额为“采购清单”的供货数量乘以报价单价。

16. 在合同履行期间,如中价人无法按合同约定的货物的型号规格、性能等要求供货,要求变更,除非原生产厂出具了型号规格已停产或替代的证明文件,且停产、替代时间是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后,并获业主同意,否则,中价人应向业主支付该合同项下该货物总价的30%的违约金。

17.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请登录上述网站浏览公告及附件的详细内容(如有修改、补充,以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网“”的内容为准)。

18. 有关此次比价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业主查询。

20.业主保留授予合同的权利及在授予合同时对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或拆分的权利。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基镇莲塘路莲塘大街185号

手机:13144409609  联系人:文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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