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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视做好电动车废旧电池处置工作的建议

编辑整理:蓄电池回收网 发布时间:2021-01-17 浏览次数:

目前,据估算我省有近30万辆(仅海口市就有电动自行车20多万辆),而且还在以每年几万辆的速度增长。电动自行车的迅猛发展不但给道路交通管理带来了严重的问题,而且电动车废旧电池的处置也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环保问题。据了解,每组电池使用年限1—2年,翻新电池一般只能用两三个月,这就意味着,仅海口市每年就至少产生10万组以上的铅酸废旧电池。如果这些电池废弃后不能妥善回收、处理,不但将带来严重的铅污染,更重要的是它们含有剧毒重金属镉。一些没有处理资质的企业处置废旧铅酸电池时,往往采用人工方式拆解,电池里含铅极高的酸液则被抛弃,直接渗入地下,成为新的污染源,严重污染海口的土壤和地下水。铅、镉渗透到地下后,安全蜕变要几亿年的时间!污染后再采取措施进行治理,几乎是不可能的。目前全省尚无电动车废电池环保回收处置的专业部门,对电动车废旧电池的管理办法也只有2012年开始执行的《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电动自行车的销售商应当提供废旧电池更换、回收服务,按照规定建立台账,并将收集的废旧电池交由生产企业回收利用或者委托给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集中处置。

二、尽快将《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上升为全省性规定。如第十三条的规定,督促厂家和销售点达成协议,销售点要提供废旧电动车电池的更换及回收服务,这对全省加强电动车废旧电池管理有非常重要的参考价值。

四、在公众中加大对废旧电动车电池有关知识的普及宣传力度,促进公众对电动车废旧电池管理和可能造成环境危害的正确了解,新闻传媒要开辟专栏,向公众介绍废旧电动车电池的各种危害,引导市民提高对处理废旧电动车电池的认识,自觉地履行废旧电动车电池的回收义务。

你委在政协海南省第五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提出的第0121号党派团体提案《关于重视做好电动车废旧电池处置工作的建议》,省政协办公厅在会议后交由我单位进行办理。经我厅深入调查分析,认真研究,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电动自行车与摩托车、汽车等机动车相比,具有经济、便捷、环保等特点,在我国已成为鼓励发展的“绿色产业”。电动自行车电池主要有铅酸、镉镍、氢镍、锌镍等系列电池,日美等发达国家主要采用氢镍电池,而我国现有电动自行车95%仍采用传统的铅酸蓄电池。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年),废铅酸蓄电池为危险废物,类别HW49,代码900-044-49。其收集、贮存和利用企业应当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后方可进行经营或运行,禁止无经营许可证或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废铅酸蓄电池收集、贮存和利用活动。

据了解,海口市环境保护局已经受理1家企业申请从事废铅酸蓄电池收集经营资质的事项,年收集废电池规模为100吨,并最终由省外有资质企业进行处置利用。2011年,为强化对危险废物的监管,我厅开展了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大力整治汽车维修行业危险废物管理。今后几年,我们将继续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加强对电动车维修行业的整治,联合工商、商务、工信等部门,抓住销售源头,锁定回收环节,逐步建立规范的废电池回收渠道。

《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十三条规定“电动自行车的销售商应当提供废旧电池更换、回收服务,按照规定建立台账,并将收集的废旧电池交由生产企业回收利用或者委托给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集中处置。”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和《废铅酸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519-2009)要求,废铅酸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应当按照危险废物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从事废铅酸蓄电池收集、贮存和利用的单位必须依法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按照危险废物经营管理要求,建立危险废物经营记录簿、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定期向发证机关报送经营活动情况等。我们认为海口市电动自行车数量约占全省总数的70%,《办法》从销售源头加强了对废旧电池的管理,能够推动全省废铅酸蓄电池合法回收体系的建立。但由于《办法》刚刚颁布施行,我们认为经过一段时间实施,在吸取国内其他城市废电池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我省相关规定将更符合省内实际需要。

为有效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我厅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实现环境宣传教育全民化。一是以绿色学校创建活动为抓手,加强对青少年进行环境教育。组织环保专家深入高等院校、中小学校举办环保讲座,组织编写了《海南省环境知识教育读本》、《海南省青少年环保知识读本》免费向全省青少年发放。二是建立以社会公众为主体的全民宣传教育体系,以世界地球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世界环境日为契机,通过举办“环保公益广告、摄影作品征集活动”、“保护生物多样性论坛”、“污染减排与环境友好型社会论坛”、“环境保护建言献策活动”、广场宣传活动等,让广大社会众参与到环境宣传教育活动中来。三是大力推行绿色社区创建活动,通过创建活动,让社区居民真正成为创建的主体,从垃圾分捡、节约用水等具体的生活细节开始,自觉选择亲和自然的生活方式。通过系列活动平台,实现环境宣传教育全民化。今后我们将继续结合海南国际旅游岛发展建设纲要和规划,不断创新宣传教育模式,把环境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引向深入,向社会各界展示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中环境保护的新思路和新要求。

为引导废电池环境管理和处理处置、资源再生技术的发展,规范废电池处理处置和资源再生行为,防止环境污染,促进社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2003年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了《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明确规定了充电电池的制造商、进口商和使用充电电池产品的制造商应当承担回收废充电电池的责任,应当按照自己商品的销售渠道指导、组织建立废电池的回收系统,或者委托有关的回收系统有效回收。充电电池和使用这些电池的电器商品的销售商应当在其销售处设立废电池的分类回收设施予以回收,并按照有关标准设立明显的标识。但由于该技术政策仅具有导向性,不具备可操作性,缺乏强制执行力,大部分生产厂家和商家只管卖不管收。

国家鼓励铅酸蓄电池生产企业利用其销售渠道,推进生产者责任延伸,鼓励由铅酸蓄电池生产企业及再生铅企业共同建立国内跨行政区域的废铅酸蓄电池回收体系。我们也将积极推动相关企业在我省建立废铅酸蓄电池回收体系,规范回收行为,保障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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