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国家税务局UPS蓄电池更新项目中标公告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UPS蓄电池更新项目项目(项目编号:2017CG042) 组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现有EMERSON UPS 2台,采用并机方式供电,APC UPS 1台,每台UPS配备12V 100Ah蓄电池128块,共计384块蓄电池,因该批电池已超过使用期,因此采购12V 100Ah蓄电池384块及所有相关服务,并确保整个过程中UPS不停机,不影响信息化设备的使用。签订合同之日起20天内供货,质保期36个月。
蓄电池,西恩迪12-100LBT,384台,960元/台,签订合同之日起20天内供货,质保期36个月。
本次项目的评标委员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实施条例》及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成立,符合政府采购规定。
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对招标文件进行的仔细的阅读和理解,对所提出的评审结果承担责任。
一、评标委员会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了符合性审查,并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所有投标文件均做出了实质性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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